新華社長沙4月20日電(記者劉良恒)長沙市財政局19日下發通知,規定自4月22日起,在長沙市范圍內停止執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。
此前,按照國家相關部委規定,長沙市執行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優惠政策,即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減按1%的稅率征收契稅;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,減按2%的稅率征收契稅。按照新的調控政策,為落實“房住不炒”總體要求,長沙市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將按4%稅率征收契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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